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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吳曉東《中國青年報》(2014年10月19日04版)
  “6年前在這個舞臺上我為他頒獎,我說兒子你真棒。今天我還說,無論你犯了什麼錯,只要改過來就是好樣的。等你改好了以後,我還演你父親。”第27屆中國電視金鷹獎頒獎晚會上,孫海英作為開獎嘉賓一上臺就替在《激情燃燒的歲月》里有過合作的黃海波向公眾道歉,他的煽情鼓勵更是有效催生了現場的掌聲和眼淚。但是,由於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一份《通知》的下達,業內外普遍不看好“劣跡藝人”的未來。
  近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因嫖娼被曝光的黃海波就在其中。《通知》明確指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電視節目、廣告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都列入暫停播出範圍,對“劣跡藝人”來說可謂“全面封殺”,力度空前。
  今年以來,娛樂圈導演、編劇、明星吸毒、嫖娼醜聞頻頻曝光,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稱,作為社會公眾人物,他們這些不良行為損害了演藝圈的形象,給年輕人樹立了壞的榜樣,給予懲戒是必要的。
  公眾的批評、相關節目的換人、廣告合約的終止,事實上,在藝人劣跡被曝光的那一刻起,法律以外的懲罰就已經接踵而來了,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通知對“劣跡藝人”的影響更是大到難以估量。由於有吸毒、嫖娼等行為的電影人參與,柯震東出演的《捉妖計》、《小時代》系列,張默出演的《道士下山》、《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以及黃海波主演的《勝利》,王全安正在籌備的新片等,無疑都處於“被封殺”之列。網上有相關調查顯示,高虎因吸毒入獄直接帶來的經濟損失不低於2000萬元,隨著出事後柯震東拍攝的廣告在熒屏上全部消失,他的經濟損失已經過億元。
  而更大的力度在於,這些劣跡藝人需要“消失”多少時間沒有一個明確的期限。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通知》中為了“營造良好氛圍環境”針對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每個要求都出現了“暫停”的字樣。但是,對於“暫停”多久,《通知》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由此業內推測,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通知》對那些藝人的影響很可能伴隨終生,可以說就是給他們判了“死刑”。尤其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藝人,以後要想翻身很難。影視公司不敢要,電視臺不敢播,這些被列入封殺名單的劣跡藝人,不管他們以前有多大紅大紫,現在顯然成了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危險人物”,“錢途”和前途都是一片黯淡。
  被封殺的“劣跡藝人”到底通過怎樣的途徑才可以獲得解禁?這個確實沒有什麼經驗可以參照。也許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一張久違的臉會借某一次機會重新浮出水面,可到時候有能力頂著“過氣”的帽子“重整河山”的又有幾個人呢?
  “每個人都會犯錯,知道會被髮現還犯,那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負責。若大眾整天看著一群吸毒嫖娼的人在屏幕上跳來跳去,你讓那些價值觀還未完全建立的未成年人情何以堪?”一些網友為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做法叫好,認為封殺劣跡藝人大快人心。
  “封殺令”一竿子打下去,被撂倒的可不只是那幾個“劣跡藝人”。
  首先,是他們的合作者。影視作品是集體創作的成果,因某一“劣跡藝人”難以和公眾見面,對其他演職人員不夠公平,把整部作品封殺的做法有待商榷。
  另外,擁有作品版權的影視公司也是重災區。一旦遭遇禁播,就意味著影視劇的投資打了水漂,回本無望。有資深營銷人士透露,有“劣跡藝人”參與的作品要想重見天日,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刪藝人的戲,刪導演、編劇署名,第二種方式就是調整檔期延後播映。這顯然是針對已經完成作品的權宜之計。至於今後,不確定的因素還是有很多,這意味著,影視公司和明星經紀公司不光要具備一雙識人慧眼,以後劇組開機再燒香供豬頭時,除了作品大賣還得多許一個願:老天保佑自己的主創千萬別出事。
  吸毒藝人高虎已經被釋放,但人基本上消失了,正在洽談的電視劇和目前有的廣告已經全部退回,代言方已經開始起草賠償律師函;黃海波出事時,他主演的電視劇《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正在拍攝,不排除劇組更換主演的可能。儘管出軌等道德違規並未在《通知》約束的範圍內,像文章、姚晨等因為“個人問題”而產生形象危機的演員,在這波“封殺”中雖然暫時“幸免”,但他們從此也無法繼續高枕無憂,因為在當下的嚴肅氣氛當中不排除政策收緊的可能,作為影視製作方,就算之前有意邀請他們出演,現在也會本能地在心裡掂量一下風險。在嚴肅的行政命令和嚴酷的市場壓力面前,任何人情關係都會不堪一擊。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寬容,所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必改,善莫大焉”。有人說,那些“劣跡藝人”要想鹹魚翻身,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真正悔改,讓公眾和媒體慢慢淡忘自己的過錯。有人認為,能不能給予改正的機會,要看犯的是什麼錯。在這次被封殺的“劣跡藝人”里,有的是一般違法,有的是容留吸毒這樣的刑事犯罪,在法律層面所受的懲罰不一樣,到了被封殺的時候,自然也不應該用一把尺子來衡量。
  近幾年,借助新媒體的傳播,明星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他們的不良行為如果不加以“嚴打”,無疑會影響很多青少年粉絲的價值觀。但封殺界定需要更加明確,更具可操作性。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藉此設立一條明星不敢觸碰、無法逾越的底線,形成一個在法律和道德層面能夠對明星有效約束的長效機制,恐怕這才是確保演藝圈健康發展的關鍵。  (原標題:黃海波還能再給孫海英當“兒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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