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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日前,北京市大器律師事務所代理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註冊大廳成功提交了中國國際廣播電臺“開始曲”的聲音商標申請。據悉,這是新商標法實施後,國家工商總局接到的中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
  據大器所劉玥主任介紹,傳統意義上,聲音不作為註冊商標的來源,主要是認為聲音不具備可視性。但隨著社會的發展,WTO的《TRIPs協定》規定“任何標記或標記的組合,只要能區分一企業和其他企業的貨物或服務,就可構成一個商標”,並將此作為對於締約國的基本要求,這為聲音註冊成為商標打開了大門。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商標法的決定。新商標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可以註冊的商標要素,規定聲音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今後,具有顯著識別性的軟件程序提示音、手機按鍵聲、點擊進入網站時播放的提示音樂或電視節目片頭、片尾等,無論是音節、旋律都可以被註冊成“聲音商標”得到法律保護。
  劉玥律師表示,聲音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可以有效地保護像中國國際廣播電臺“開始曲”一樣具有顯著識別性的聲音,使得經營者通過聲音創造用戶的品牌體驗,用戶可以通過聲音而非僅僅通過文字或圖片來區分商品來源。  (原標題:中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提交 新商標法增加規定 聲音可作為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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